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防辦等部門山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2號),認真做好運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落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工作
?。ㄒ唬┮椎亟ㄔO費的收繳情形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人防辦等部門山西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2號)第二條、第三條執行。
?。ǘ┮椎亟ㄔO費收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物價局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防辦關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8〕226號)執行。
?。ㄈ┮椎亟ㄔO費的執收單位是市、縣級稅務部門。審批部門應向建設單位開具繳費通知單,繳費通知單應當載明繳費人名稱、繳費人社會信用代碼、項目名稱、應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征收標準、繳納金額、入庫級次和比例等事項并加蓋審批章或單位公章。執收單位根據繳費通知單收取易地建設費,同時建立收費臺賬。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繳費通知單的要求繳納相關費用,可向其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也可到政務大廳辦稅 服務窗口申報繳納,或者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繳納。
易地建設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申報繳納易地建設費原則上使用《非稅收入通用申報表》。稅務部門征收費款暫使用稅收票證,待條件成熟后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频呢斦睋蛏傻碾娮悠睋?。
?。ㄋ模﹫淌諉挝粦攲⒔ㄔO單位提供的繳費通知單和其他資料留存備查。
?。ㄎ澹﹫淌諉挝皇杖〉囊椎亟ㄔO費,應足額上繳同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使用管理
?。┮椎亟ㄔO費的支出范圍:市、縣收繳的易地建設費除按照10%的比例上繳省財政外,其余納入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捎糜谝韵轮С?
1.市、縣級人民防空指揮場所(含人防機動指揮所) 及配套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
2.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和維護;
3.人民防空訓練演練演習;
4.公共人防工程、疏散場所、疏散干道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5.組織指揮、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基本業務費,通信業務費;
6.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購置、安裝和維護;
7.人民防空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
8.人民防空科學研究及成果推廣應用;
9.人民防空機關“準軍事化”建設;
10.國家、省、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人防工程建設。
?。ㄆ撸└骷壢嗣穹揽罩鞴懿块T使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建設人民防空工程,應當報同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批準;信息化建設工程應當報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
?。ò耍α腥肴嗣穹揽战ㄔO計劃的項目,由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統籌保障。
?。ň牛κ褂靡椎亟ㄔO費投資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按規定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和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
?。ㄊ┦?、縣兩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應當定期與同級財政部門核對易地建設費收繳情況。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應當在每季度終了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將與本級財政對賬后的所轄縣(市、區)易地建設費收繳情況書面上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ㄊ唬┴斦?、審計、行政審批、稅務、人民防空等部門在職責范圍內應當加強對易地建設費批準、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及時依法查處易地建設費審批、收繳、使用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ㄊ┯邢铝行袨橹坏?,由紀檢監察、財政、行政審批、稅務、人民防空等部門責令改正,追繳違法資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者有管理權限的部門依紀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應當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批準繳納易地建設費的;
2.對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批準減免易地建設費的;
3.除國家規定的減免項目外,批準少建或者不建防空地下室的;
4.擠占、截留和挪用易地建設費的;
5.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本通知由運城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解釋,有效期至2026年10月6日。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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